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79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评审办法(修订)》(三大科院[2016]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学院2016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5月
25日
—
5月
27日
)
(1)申报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条件材料:学历学位证(参加工作后取得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学位,不视为职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高校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表)、教研教改论文与项目审查表、社会工作审查表等支持材料。
(2)今年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网上申报及推送: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平台录入信息;申报单位在网上进行审核后并推送。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须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其他专技职务不作网上申报要求。
(3)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4)纸质材料申报:按原有关规定装订报送。
2、资格审查(
5月
25日
—
5月
27日
)
学院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至
2016年
12月
31日
)进行综合审查。职称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除外),原则上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最迟在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前一天提交,否则将审定为不具备申报资格。
3、材料报送、缴纳评审费(
5月
25日
-
6
月3
日
)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通过网页或纸质报送评审材料,同时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4、材料公示(
6月
6日
-
6月
10日
)
公示个人所有职评材料。
5、学科组评议、评委会评审(或推荐)、结果公示(
6月
16日
-
6月
30日
)。
6、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职称评审(或推荐)结果。
三、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须由本人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可打印。
《综合材料一览表》要求A3纸打印1份(审核用),不得加附页。
2、职称评审业绩材料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必须是在任现职以来至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范围内,必须按要求顺序整理装袋,不合要求的(包括未提交承诺书),不予受理。副高以上须同时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3、材料审核:教务部、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教学工作量材料。科研办公室负责审核论文和科研材料。学院办公室负责审核外语、计算机免试、转评审批材料。
四、职评费用
1、报名费:10元/人。
2、评审费:
A、起点职务认定:20元/人。
B、学院有评审权的:中级150元/人。
C、学院没有评审权的,参加学院推荐评审阶段:高级150元/人;参加湖北省评审阶段:高级300元/人。
学院办公室
二○
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