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为学院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思政教师。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优良的教师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指定医院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
4.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近一年内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及以上课程。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24日—10月9日(10月1日—10月8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4日—10月12日(确认地点:C-2307。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10月7日。
4.体检时间:9月25日—10月9日。申报人员自行打印体检表,并携带身份证、一寸登记照,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校医院保健室。体检费由个人承担,血液体检项目要求空腹。
四、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个人承诺书》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6.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7.由教务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春季、秋季学期各1份,加盖教务部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生工作部提供。
8.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学历认证材料原件1份。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复印件1份。
提交的材料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的顺序用档案袋装好。
五、网上申报相关说明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2.“工作单位”填写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地址为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18号;“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起。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一致。
3.申请学科应选择到二级学科。
4.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取得职称的,填“高校教师未聘”。
5.“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社区或居委会。
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请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并下载“个人承诺书”,如实填写并打印。
7.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联系电话
如有疑问,请与6399868联系。
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