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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年度团籍注册的通知

2021年11月01日 16:41 点击:[]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年度团籍注册的通知

各学部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 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我校共青团的基层基础,着力提升新时代团的组织力,严格团员教育管理,现将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和2021年团员团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111日至1130

二、教育评议对象

我校全体注册在籍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学年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教育评议具体要求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做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改革创新的目的。

()主要流程

1.开展学习教育

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学年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

2.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时: (1) 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2)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并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标准及结果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5)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3)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4)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5)能够在学习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6)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

(1)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2)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3)有违法违纪行为; (4)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5)在评议学年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评议结果运用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将作为“推优”、“ 五四评优优秀团员、“五四评优优秀团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各学部团总支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四、团籍注册具体要求

团员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1.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所在学院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2.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所在学院团总支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所在学院团总支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所在学院团总支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校团委备案。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集体到所在学院团总支进行办理注册手续。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五、工作要求

()加强工作指导

团员教育评议由院团委总体指导,各学部团总支具体负责,团支部组织实施。各学部团总支应指导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认真研究审批团支部对团员的建议等次。

()注重工作实效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学部团总支在规定时间内为团员办理团籍注册手续。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在所属团支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团员对评议等次可提出异议。

()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130日前,各班团支部要向所在学部团总支报送《2020- 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 1)、《2020-2021年度民主评议团员测评表》(附件2) 、各学院团员要将《2021学年团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3) 纸质版盖章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kjxytw01@163. com

联系人:望寒淇

电话: 15392998804


共青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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