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帮助暑假期间家庭突发变故或因洪涝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度过特殊时期,确保重灾区学生能够安心学习,经学工部研究决定开展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学生家庭发生重大事故(如火灾)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等),家庭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本专科生。
2、学生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同时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的困难家庭;
3、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生。
4、受疫情影响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补助:
(一)由于本人责任(被诈骗、炒股、投资失利等)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的;
(三)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临时性生活困难的;
(四)在申请困难补助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
二、资助金额
原则上按照每生300-1000元给予补助,有重大变故或特别困难的按照每生2000元补助。
三、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1)学生本人请于9月7日前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填写《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理由中详细说明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原因,填写申请表时一定要如实填写,经核查有填写不实者,直接取消资助资格。
(3)若因疫情、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受灾损失情况,并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单位出具的家庭受灾情况证明、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要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酌情资助。
(4)学生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发生重大疾病,申请时需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和出院时医院缴费总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
2、各班及辅导员审核
9月8日— 9月12日各班班委、辅导员进行材料审核,同时填写《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各学部汇总后交到综合楼003办公室。
3、学工部复核
9月12日— 9月15日学生工作部进行复核。
4、财务部发放补助
由财务部将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
1、主动作为。要加强政策宣传,对于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并指导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和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高度重视。临时困难补助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组成部分,各学部要对于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摸排,掌握困难学生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
3、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此项工作,实事求是,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材料报送要及时、准确。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