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28日 14:44 点击:[]

各学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做好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工作,现将初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及资助额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评比按照《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四、严格评审标准

1、严格成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30%(含30%),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的规定,在107日前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2、严格学历层次标准

各学部按照本科和专科分开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部在初评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五、严格评审要求

1、各学部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写好申报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并认真填写相应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评选材料(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

2、规范表格填写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必须一致。

3、本次奖学金评比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部将本次评比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留存。

4、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2021-2022学年成绩单、同年级同专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2)均在20221012日前交到综合003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办公室:东苑综合003办公室

咨询、投诉电话:0717-6399151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928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办理宜昌市2022年(2023年度)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下一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