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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8日 16:13 点击:[]

各学部:

请按照《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和《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见附件)完成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

综合素质测评:918- 926日各班级完成评定,班级公示工作:

奖学金评定:927-106各班级完成评定,班级公示工作。

二、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班成立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测评工作。测评工作结束,各班级按照《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进行奖学金评定,各学部不能突破各等级名额。

组 长:由辅导员担任

副组长:班长、团支书

组 员:班干部、58名学生代表

2、学生本人自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再交各班测评小组审核。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所使用的学业成绩以教务部门审核的结果为准。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奖学金等各类学生奖励评比的重要依据,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记入学生学年鉴定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测评及评定结果班级在报各学部审查前要向学生公示,公示期三天,学生在公示期内可提出质疑。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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