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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实习办理流程

2019年04月23日 10:05 点击:[]

1.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接洽,经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后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3,提交给所在学部审核。

2.实习单位出具接收意见,填写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4);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安全承诺书及认可函(附件5-6),与所有附件一同提交学院教务部审核批准。

3.按实习计划和要求认真开展实习。

4.实习结束后向相关老师呈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总结。

5.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填写鉴定意见(附件7),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密封后由实习学生本人带回或通过邮寄方式寄交相关责任老师。


相关要求:

1.纪实。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坚持每天记录实习日记。

2.纪律。在自主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中途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应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返校时间。自主实习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按时返校。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基本一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学生可以在实习计划中明确提出,或者在实习结束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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