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现对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根据学院教学周历表安排,9月2日开始正式上课。请所有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按已排好的课表进行授课,确保新学期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特别说明:原则上开学后第一周不受理任何课程变动申请。
二、课表核对与打印
请各教学单位再次检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并通知任课教师于9月1日前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再次核对本人课表,确保上课时间、地点无误,课程无冲突、无遗漏。
请各任课教师于8月30日(周五)12:00后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课表,并以此时段打印的课表为准。(点名册于开学后第三周打印)
另请各位辅导员通知学生于9月1日(周日)12:00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保按时上课。
三、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开课前提醒并督促所聘请的外聘教师及时查询个人课表,并按照教学要求和课表时间完成教学任务。
教务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