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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3年春季学期课表的通知

2023年01月06日 16:16 点击:[]

 

 各教学部门:

2023年春季学期课表现已编排完毕,请各教学部门负责人通知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学任务,核对时间为1月9日—1月10日。请任课教师核对学时、学分等内容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若有问题请以线上形式报教务部调整,调整期过后将不再进行受理。

教务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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