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2023年春季学期课表现已编排完毕,请各教学部门负责人通知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学任务,核对时间为1月9日—1月10日。请任课教师核对学时、学分等内容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若有问题请以线上形式报教务部调整,调整期过后将不再进行受理。
教务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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