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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23:1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原则

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推荐申报范围与内容要求

拟在获得我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范围内进行推荐申报。建议各主持人进行材料整合优化后提交申报,力争获奖。申报的教学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落实立德树人、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高质量教材,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五育并举”的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推荐申报工作程序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为2项,其中二、三等奖成果共计2项

推荐申报工作程序如下:

1.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质响应,按时完成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组织审查推荐,确定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名单。

3.通过学院审查后,各团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善申报材料。

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呈报有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要求

请拟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12日前,《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含推荐书附件,一式1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一式1份)以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含推荐书及附件和申请简表的WORD文件、汇总表的Excel文件,另以上所有材料还须提供PDF文件),提交至教务部张晓佩老师处,邮箱312135508@qq.com。

申报书填写及装订要求,请严格按照《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5)相关要求执行。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附件1.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4.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附件5.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教务部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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