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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图书借阅管理办法(暂行)

2026年06月05日 15:37 点击:[]


为加强图书馆文献资源管理,规范图书借阅行为,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针对纸质文献的借阅管理。

第三条 读者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及设施设备,文明借阅。

第二章  证件管理

第四条 学生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文献、使用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或涂改。

第五条 若发现学生卡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有被借出的文献由原持证人负责。

第六条 挂失后请及时到卡务中心补办新证。

第三章 借阅规则

第七条 学生借阅册数为2本/人,借阅期限为30天;教职工借阅册数为2本/人,借阅期限为60天;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30天。

第八条 图书馆的上架书目均可外借,当年出版的现刊、报纸一律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览。

第四章 借阅流程

第九条 读者通过图书馆统一检索系统查询预借图书的馆藏状态和索书号。

第十条 查询到预借图书后,携带本人学生卡到借阅区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 借阅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缺页、污损等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否则归还时发现问题则由借阅者负责。

第五章 图书逾期

第十二条 读者应按期归还借阅图书,逾期不归还者,其借阅权限会自动锁定,直到归还所有逾期图书方可恢复。

第十三条 逾期不归还者,图书馆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催还通知。

第十四条 临近学校寒假和暑假到期的图书,须在正式开学后一周内归还,否则将视作逾期处理。

第十五条 因公外出、实习等原因造成图书逾期的,个人应在图书逾期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所属部门审批,否则将视作逾期处理。

第六章  图书损坏

第十六条 轻微损坏(不影响流通):如少量铅笔划线、个别页面轻微折角、轻微污渍等,经清洁修复后可继续流通。

赔偿方式:进行批评教育或收取少量清洁修复费,要求读者爱护图书。

第十七条 中度损坏(需修复且影响使用寿命):如大面积墨水/油渍/水渍侵染、记号笔涂画、撕破但主题完整等,需要专业修复或严重影响阅读和耐用性。  

赔偿方式:支付修复费用或按照图书原价的50%赔偿。

第十八条 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丧失使用价值):如大面积撕毁缺页、严重浸泡霉烂变形、烧毁、被强酸强碱腐蚀、被油污完全覆盖无法阅读等。

赔偿方式:按照图书原价赔偿或购买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

第七章 特别提示

十九条形码和防盗磁条是图书的“身份证”和“安全锁”,人为损坏或撕毁被视为恶劣行为,按照图书原价赔偿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图书遗失需及时向图书馆办公室登记报失,按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二十一若在办理图书遗失手续后又找到原书,将不予以退还赔偿款,原书归赔偿者所有。

二十二在办理离职、离校手续时,必须还清所有借阅图书。

二十三对于长期恶意不归还图书者、严重损坏图书等行为,将计入个人诚信评价,与评奖评优综测挂钩。

第八章   附则

二十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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