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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学期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2021年03月03日 10:36 点击:[]

2021年春季学期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学部团总支:

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长期以来,我院团委把推优工作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推优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作以下通知:

一、推优工作严格按照《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各辅导员于312日前上报推优材料,必须包括班级团支部会议记录(班级团员人数、到会团员人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已推优人数、应推优人数、得票数)、拟推优人员基本情况、成绩单(无不及格)、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前60%)等,请各辅导员确认签名。(具体参见附件《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关于推优工作的施办法(试行)》、《2021年秋季班级推优班会记录样表》 以及《2021年秋季学期推优名单汇总格式》)

2、各学部团总支于313日前完成正式推优人员的汇总工作,并上交学院团委。

3、院团委于314日前完成对上报人员的审查、公示。

四、所有上报材料,由各辅导员负责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如上报材料一旦存在问题,立即取消该生的推优资格(不允许再增补名额)。

备注:1、参加团校培训并获得“优秀学员”(2020年秋第三十一期有效) 以及在五四评优中获得校级“优秀团干”(2020年有效)\军训“优秀学员”荣誉称号的学生原则上可免推优。

2、参评对象必须是顺利通过网上党校学习的学生。

院团委建立了监督机制,如对推优程序及结果有疑义,请到团委办公室(综合201)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0717-6758406

共青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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