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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比的通知

2017年09月14日 09:21 点击:[]

各学部:

根据《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各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居本班前列(参见《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本科学生原则上要求达到380分,专科及艺术体育类学生要求外语课程成绩合格。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要求。

6、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名次居本班前列。

7、在校期间为学院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三、评比办法及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首先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各班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根据《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和《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试行)》,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比例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工部。

3、学生工作部门对评选结果进行全院公示后审定发文。

四、评选比例、时间及奖励办法:

1、评选比例:按毕业生人数20%的比例评选。

2、评比时间:

1)各毕业班辅导员于927日之前完成所带班级优秀毕业生的公示工作,并汇总至学工部综合103办公室。

2928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小组讨论审核后公示优秀毕业生名单。

3、奖励办法

1)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有关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

咨询办公室:东苑综合楼103

咨询电话:6399151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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