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宜昌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9日 16:07 点击:[]

院属相关部门:

宜昌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省委赋予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发展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事关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参考

(一)重点选题

1.宜昌抢抓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机遇,培育壮大枢纽经济研究

2.宜昌提升文旅产业影响力研究

3.积极创建三峡(坝区)统筹发展与安全综合试验区研究

4.宜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着力点研究

5.加强宜昌城市品牌传播研究

6.宜昌打造高能级综合交通枢纽研究

7.积极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研究

8.宜昌绿色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9.城市引才聚人研究

10.优化宜昌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研究

11.伍家岗新中心商贸体系建设研究

(二)其他选题

党的建设

12.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研究

13.宜昌党的建设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14.宜昌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15.宜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16.宜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17.宜昌基层党组织阵地有效利用问题研究

经济发展

18.宜昌引领宜荆荆都市圈做大能级规模的路径研究

19.宜昌推进新型工业化研究

20.宜昌市银发经济发展研究

21.关于优化完善磷矿资源市场配置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

22.加快宜昌电商高质量发展研究

23.宜昌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研究

24.宜昌以信息化赋能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研究

25.宜昌加快推动高质量供应链体系建设研究

26.宜昌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研究

27.宜昌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规划研究

社会治理

28.打造“世界级宜昌”背景下的法治建设路径探索

29.以服务民营企业为导向的法制建设状况与路径

30.宜昌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策略研究

31.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研究

32.政法工作现代化与法治宜昌平安宜昌建设

33.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与实践

34.慈善资源助力社会治理路径研究

文化建设

35.宜昌统战文化资源的发掘与应用

36.宜昌楚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研究

37.打造“世界级宜昌”背景下宜昌文化旅游外宣策略研究

38.宜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研究

39.屈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路径探析

40.宜昌“非遗”文化助力旅游发展研究

生态建设

41.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42.宜昌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研究

43.双碳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宜昌样本

44.优化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机制 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45.宜昌加快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研究

乡村振兴

46.宜昌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

47.宜昌推动县城就地城镇化及“双集中”发展研究

48.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践路径研究

49.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合作社养老的路径优化研究

50.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文旅融合发展探究

三、课题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类别。

(一)重点课题。须围绕重点选题方向申报。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往有特别突出成果的、或有成果被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过的、或成果被市级及以上决策部门采纳过的人员,也可申报。

(二)一般课题。可根据申报指南提供的选题参考申报,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能力和水平)。

课题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顺序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未获评重点课题的,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转入一般课题。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选项中做出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

四、完成时间及经费资助

(一)重点课题完成时间要求为2024年7月30日前;一般课题完成时间要求为2024年10月15日前。无特殊原因不接受延期申请。

(二)根据《宜昌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宜社科联文〔2024〕4号),对于重点课题,立项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对于一般课题,课题成果获得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结项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说明

(一)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研究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杜绝重复性研究。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参考文献目录。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是所申报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执行者,并承担该课题的实质性研究任务。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不能为两人或多人。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含负责人),不得未经他人同意而将其纳入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市社科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各地各单位、各社科类社团和研究机构要加强科研力量整合,对于选题相近或者相同的课题组织联合申报。鼓励以社科类社团、研究机构为平台进行申报,优先立项我市有优势、有特色的课题。

(四)各高校申报人通过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申报人通过其所在地宣传部申报;各社科类社团会员通过其所在社团申报;其他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五)2022年、2023年市立项课题未如期结项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2024年课题。

(六)各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数量,课题组成员数量及成员参与课题数量,申报内容等严格审核把关。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宜昌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宜昌市社科联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宜昌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单位盖章。电子文档须为独立的wps或word文档,不能采用pdf文档格式。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须一致。

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宜昌市2024年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申报表

附件2:宜昌市社科联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3:宜昌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科研)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宜昌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