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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10日 10:4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厅字〔20223号)和《湖北省科技评审专家监督管理规程》(鄂科技规〔2025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扩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规模,优化专家库结构,更好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估中的重要作用,省科技厅现面向省内各相关单位开展省科技计划专家库征集和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此次征集专家分为技术类、管理类、经济类、其他四大类。专家需要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等高端专家或战略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称号获得者(专业划分见GB/T 13745-2009);

2.管理类专家。应为从事科技管理、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处级及以上职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从事科研管理、成果转化、企业服务或创业实践的高管人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经济类专家。熟悉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等高级职称人员;高校院所及高企、上市公司等单位财务负责人;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机构负责人;

4.其他类专家。包括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法学专家、社科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等。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采用专家个人申请与单位集中推荐两种方式。

(一)专家个人申请

拟入库专家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系统”(网址:https://kjt.hubei.gov.cn/jhsb/kjzj.html,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点击“专家注册”完成账号注册及登录,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专家所在单位使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单位账号登录专家库系统,对专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推荐。

(二)单位集中推荐

各单位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按模板规范审核汇总本单位拟入库专家信息,2026428日前将电子表及盖章扫描版统一发送至邮箱sdkykeyanban@163.com

(三)征集时间安排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430日。集中征集结束后,专家库实行个人申请常年受理模式,将定期对入库申请开展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程序纳入专家库管理。

 

、其他有关要求

1.专家类别应与学科、擅长领域、熟悉行业等选择保持一致,如“经济类专家”的学科、擅长领域、熟悉行业应与经济、财务等相关。

2.专家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专家须对所选择的称号、头衔、职务等信息负责,请勿随意勾选;

3.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配合做好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027-87135857

省信息院科技评估中心:027-87265789

系统技术咨询:027-87265789

 

学校联系方式:科研办公室,0717—6900345

工作邮箱:sdkykeyanban@163.com

 

附件:专家信息汇总表

科研办公室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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