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本次报名不含专业学位课程。
学生工作部、2020届本科毕业生:
为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学位课重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学位课平均分低于70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
2、申请重考的课程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
3、本次报名不含专业学位课程(各学部教学办另行通知,托管专业各学院教学办另行通知。)
二、重考报名课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1-4门学位课程重考,只针对公共课,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Ⅰ(一)》、《高等数学Ⅰ(二)》、《线性代数Ⅰ》。
报名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10点。
报名方式: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各类报名→重考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这次考试只包括土木学部专业、机电学部专业、文法学部和部分托管专业。经管学部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因实习,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2、本科生达到毕业条件,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课重考,重考合格后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在当年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当年毕业证书,但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后,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
教 务 部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