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2017年)

2017年01月16日 11:38 点击:[]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三大科教〔20171

 

      为了提高我院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和教研科研水平,激励中青年教师走全面发展之路,在“使用、培养、提高”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原则指导下,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

 

1、我院专职专任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教龄在4年及以上(其中以专职专任教师身份在我院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职称在讲师及以上;

 

2、近三年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未在督导组教学检查中被提出批评,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

 

3、参加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改革或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并取得较好效果;

 

4、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讲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副教授应具备四项及以上(近三年内):

 

1)以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或1篇中文核心期刊;

 

2)以副主编及以上身份参编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或专业著作1部;

 

3)参与(限前三名成员)完成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建设;

 

4)参与(限前三名成员)完成院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1项,通过认定并已结题;

 

5)在学院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或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学院指定的省级及以上的技能比赛,并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负责建立一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已连续两年接收我院学生实习)或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践半年及以上;

 

7)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8)获得院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成果奖或其他教学奖项(限前三名成员);

 

9)获得过与本专业教学相关的实用新型或技术发明专利一项;

 

10)参与(限前三名成员)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并通过相关部门技术鉴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每年3月进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报人填写《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岗位申请表》,将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学(课)部,由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初审;

 

2、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中青年教师进行答辩遴选,经2/3以上委员同意的列为推荐培养对象;

 

3、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院办制定并组织签署中青年骨干教师岗位目标任务书,目标任务期为3年。

 

三、岗位目标任务

 

(一)职称为讲师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目标任务期内需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

 

1、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参与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或建设方案等专业基本建设工作;

 

3、任期内以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在一本高校的学报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副主编及以上身份参编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或专业著作1部;

 

4、主持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主持应用型课程建设或负责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项目的建设;

 

5、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学生参加院内外学科竞赛或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6、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任期内作学术报告或部门内部学术交流1次;

 

7、主持院级应用型科研或教研教改课题1项,或主持或参与(限前三名成员)省部级及以上应用型科研或教研教改课题项目1项;

 

8、在完成上述基本任务同时,还应至少完成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其他教育教学教研奖项1项(限前三名成员);

 

2)在学院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或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或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3)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以上,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

 

4)主持申报一个新专业,或组织创建院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

 

5)负责建立一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已连续两年接收我院学生实习)或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践半年及以上;

 

6)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应用型课程改革项目;

 

7)获得与本专业教学相关的实用新型或技术发明专利1项;

 

8)主持或参与(限前三名成员)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并通过相关部门技术鉴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职称为副教授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目标任务期内需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

 

1、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负责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或建设方案等专业基本建设工作;

 

3、任期内以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在一本高校的学报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以第一副主编及以上身份参编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或专业著作1部;

 

4、主持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主持应用型课程建设或负责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项目的建设;

 

5、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学生院内外学科竞赛或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6、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任期内作院级及以上的学术报告一次;

 

7、主持院级重点或省部级及以上应用型科研或教研教改课题1项;

 

8、根据学院需要担任本学(课)部新进教师的导师;

 

9、在完成上述基本任务同时,还应至少完成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其他教育教学教研奖项1项(限前三名成员);

 

2)在学院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或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3)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2篇;

 

4)主持申报一个新专业,或组织创建院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

 

5)负责建立一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已连续两年接收我院学生实习)或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践半年及以上;

 

6)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建设或应用型课程改革项目;

 

7)获得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实用新型或技术发明专利1项;

 

8)主持或参与(限前三名成员)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并通过相关部门技术鉴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岗位待遇

 

1、优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培训;

 

2、享受我院骨干教师岗位津贴;

 

3、三年聘期内核心期刊论文版面费报销标准:不超过3000/篇,讲师限报1篇,副教授限报2篇;

 

4、其他奖励按《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奖励办法》执行。
五、岗位管理

 

1、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实行期中和期末考核,合格者由学院续聘,聘期内未达到考核目标任务的不再续聘。

 

2、聘期内骨干教师岗位津贴采取分期发放制度,聘期内每月发放当月的80%,剩余的20%在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青年骨干教师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请骨干教师岗位:

 

1)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上弄虚作假;

 

2)年度考核不合格;

 

3)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4)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5)师德不合格,受到学院行政处分。

 

六、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之前与之相关的文件同时废止。

 

上一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优秀教学奖实施办法 下一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