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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课表编排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22日 09:42 点击:[]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课表编排管理办法  

三大科教〔201720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组织教学,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课程归口

 

教学任务在下达之前首先应明确课程归口单位。由课程归口单位负责该门课程的任务落实及教学管理。

 

二、授课资格的审核

 

1、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应当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即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通过岗前培训)。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青年教师,只能担任辅助性教学工作,其所在教学单位应配备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从教能力培养。

 

2课程归口单位根据教学任务的落实需要可以聘请外聘教师,但必须符合学校关于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的规定,并履行聘用手续。

 

3、行政管理人员(或辅导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承担教学任务,需课程归口单位审核其授课资格。且每一年度的教学工作量不应超过120计算学时,超过部分无课酬。

 

4、未经学校允许,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均不能在其他学校或外单位兼课。

 

三、教学任务的确定

 

1为保证课程质量,各教学单位应明确每名教师所能担任课程的专业方向。原则上每名教师主讲12门专业主干课,可以同时讲授12门相关的专业选修课。跨学(课)部开设公共课的授课教师,应尽可能固定其授课的专业。

 

2为确保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量不宜过高。每名教师每学期担任课程以不超过3门为宜,最多不应超过4门。

 

3课程的归口单位作为课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资格及能力对教学任务的落实进行统筹调配。教学单位现有师资无法落实的课程,应首先统筹安排校内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的师资。凡校内师资可以满足教学需求时,一律不允许外聘、返聘教师。

 

4因校内教师资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求,必须外聘师资的,课程归口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外聘手续。

 

5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分析本单位现有师资情况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对师资的需求情况,尽可能通过内部挖潜转型的方式来解决新专业或新课程所缺的师资。

 

四、 教学任务的安排

 

1教务部在每学期第56周,对各教学单位下达编制下一学期开课计划的任务书。

 

2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下一学期本单位各专业、各年级的开课任务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第78周报送教务部。公共课由归口的课部负责。

 

3凡需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后,方可将调整后的课程列入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书中。

 

4编制开课任务书时,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任务性质及师资状况、教学资源等具体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指导教师、实验教师、助课教师,确定教学任务对应的教学班级(如合班或单班组织教学)。

 

5各教学单位在上报开课任务书时应附有《教师总体授课情况表》,包括:对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查结果、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量情况、聘用本校其他教学单位教师情况、聘用外聘及返聘教师情况等。

 

五、课程表的编排程序

 

1教务部于每学期第1012周集中审核各学(课)部下一学期开课任务书和《教师总体授课情况表》,要求对不符合授课资格的教师和超量开课的教师进行调整。

 

2教务部依据调整后的教学任务书,使用教务系统进行统一编排课表。

 

3教务部于每学期倒数第二周向各教学单位下达下一学期预排课结果。

 

4、授课教师作为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最终责任主体,对预排课结果中的课程、教师、班级、教室等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如有差错,应及时向教务部反馈。

 

5教务部于下一学期开课第一周前向各教学单位下达最终排课结果,教师根据教务部通知的时间打印课表。

 

6、教务部负责通知各班学生在下一学期开课前一天打印课表。

 

7排课结果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需按程序审批。

 

六、课程表编排的原则及要求

 

1我院实行每周五天,全天排课的制度。每天共五大节1011小节课,每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上午包含第一、二大节(第12小节和34小节),下午包含第三、四大节(第56小节和78小节),晚上包含第五大节(第91011小节)。各门课程原则上以一大节为单位(两小节)安排教学,每周3学时或5学时的课程,应安排分单双周授课。每周三第三、四大节为全院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周五、周六晚为学生社团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其它的晚上除公选课外尽量少排课。

 

2为充分利用我院现有教学资源,除只招收一个自然班的专业以及明智班外,我校所有课程原则上均实行合班授课。以理论讲授为主的公共课,教学班一般不应超过150人。以理论讲授为主的专业课,教学班一般不应超过120人。大学外语教学一般不超过60人。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专业中以技能性训练为主的专业课和各专业的实验课等,教学班规模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还应减小。

 

3课表编排应以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为原则,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每学期各专业平均周学时一般应控制在30学时以内;

 

2)除课程有特殊要求外,理论课超过32学时的课程一般安排全学期讲授,低于32学时的课程可适当安排集中讲授,但理论课周学时一般不应超过6学时;

 

3)每位任课教师每天授课原则上以4学时以内为宜,最多不得超过6学时;

 

4)每个教学班每天上课原则上以6学时以内为宜;

 

5)各教学班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上课的教学场所尽可能相对固定;

 

6)同一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一般不安排一天授课两大节及以上;教学资源允许时,应至少隔日授课。

 

4在不违背教学规律且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对于教师因个人或家庭确有困难需要特殊安排授课时间的,应充分予以照顾。但不允许我校教师因在外兼课或从事其他职业而影响我校教学安排。

 

七、本办法自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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